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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坡头区一宗流拍商住地块重新出让,起拍价1.7588亿元

发布时间: 2020-07-13 15:49:16

来源: 湛江自然资源局

分类: 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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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拍土地还可以进行再次拍卖吗?7月9日,湛江坡头区一宗流拍商住地块重新出让,7月10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坡头区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地块原编号WGC2020014。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0016

2、土地位置: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连接线龙王湾路段南侧、仁海东一路东侧。

3、出让面积:50979.84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其中,城镇住宅用地22056.99平方米,兼容零售商业用地(兼容的零售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用地计容建筑面积的20%)、公园与绿地26870.16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指标计算)、城镇村道路用地2052.69平方米(不纳入项目经济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其它用地50年。

(二)宗地规划情况

城镇住宅用地:1<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

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限高≤80米。

其它规划条件要求按湛自然资(规管)〔2020〕104号执行。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起始价:人民币壹亿柒仟伍佰捌拾捌万元整(¥1758800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伍佰壹拾捌万元整(¥3518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竞价幅度: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18020BA0103、4404020BA0007、4422220BA0017。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2.146亿元。

7、地块144平方米以下户型套数不少于184套。

8、受让方须按照有关规划要求配建以下内容:

(1)仁海东一路(仁海北路至砖厂路段,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北起仁海北路,南至砖厂路,长约177米,红线宽度14米)的道路工程及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道路建设标准须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路面为沥青路面;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具体要求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仁海东一路(仁海北路至砖厂路段)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20〕46号)和受让方与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2)砖厂路(位于湛江市坡头区,西起仁海东一路,东至龙王围路,长约346米,红线宽度14米)的道路工程及道路排水、绿化、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道路建设标准须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路面为沥青路面;道路建设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具体要求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坡头区砖厂路(规划仁海东一路至龙王围路段)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20〕45号)和受让方与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道路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3)出让地块范围内的26870.16方米公园绿地,由受让方按规划出资建设,规划设计需符合公园、绿地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该公园绿地建设标准需符合城市景观要求,同时须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建成后连同公园绿地土地权属无偿移交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建设要求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湛江市坡头区海湾大道连接线龙王湾路段南侧50979.84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规管)〔2020〕104号)和受让方与坡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公园绿地建设监管协议书》实施。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10、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手册》,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zhanjiang.gov.cn)发布。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1日至2020年8月12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将自行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公告时间:2020年7月11日上午8:30至7月30日下午6时。网上报价期限: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10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0年7月11日上午8:30至2020年8月12日下午4时,以湛江市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七、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现场勘看联系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陈生,咨询电话:0759-3958728;

业务咨询联系人:林女士、陈生,咨询电话:0759-3585819;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责任编辑: dingshash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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