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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条件以及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2021-04-19 11:17:07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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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基金在买房交房之前就需要缴纳了,一般是与契税一并缴纳的,不过也有分开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在房价的3%-5%之间不等。不同的楼盘,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基数有所差异。

那么,湛江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条件以及相关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及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原则: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1、用于涉及整个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全体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2、用于涉及部分业主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专属相关业主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在一幢住宅内,专属于某层、某单元住宅内全体产权人使用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由该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流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和方案,方案应当包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标准、费用预算、分摊明细、组织实施等内容;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和方案,并将有关资料在小区显著位置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和方案。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项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列支。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后将拟同意的批复和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处理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对维修项目进行现场察看,确认属于维修资金使用的范围。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提出使用方案,并在小区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签署确认同意才能生效。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并与维修单位签订专项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拟同意备案和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处理后同意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责任编辑: tan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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