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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御景蓝湾旁地块以1.16亿元底价拍下该地块

发布时间: 2020-12-09 22:20:32

来源: 湛江购房网

分类: 土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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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坡头区御景蓝湾旁编号为WGC2020037的商住地块,被湛江市建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16亿元底价,一举拍下该地块,地块总面积约29亩,溢价率0%,折合地价398.21万元/亩,折合楼面价1768.9元/㎡。

微信截图_20201209221526.jpg

【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0037

2、土地位置:湛江市坡头区荣昌路以东、规划路以西

3、出让面积:19418.9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其它50年。

6、起始价:1.16亿

微信截图_20201209221603.jpg

(二)宗地规划情况

1、14795.06平方米的城镇住宅用地:1<容积率≤3.3,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3621.24平方米的商服住宅混合用地:商服部分用地占80%,容积率≤5,裙楼建筑密度≤50%,塔楼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城镇住宅用地占20%,1<容积率≤3.1,裙楼建筑密度≤50%,塔楼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3、7.11平方米的商服用地:容积率≤3.3,建筑密度≤21.6%,绿地率≥35.2%,建筑限高≤90米。

绿地设置应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要求。

规划条件要求按湛自然资(规管)〔2020〕291号文执行。

微信截图_20201209221550.jpg

(三)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7日内签订;受让人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40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23533万元。

7.公园与绿地等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8.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9.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责任编辑: fuhua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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